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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年教师境外研修基金 [设立时间:2013年]


2015年10月29日        阅读次数:[]


    助力教师赴境外研修深造,激励青年教师迅速成长,增强学校科研教学实力,推动学校高水平教师队伍可持续发展,加快师资与学术队伍建设,促进我校与世界各国大学和科研机构间的合作与交流,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教育基金会设立“青年教师境外研修基金”,专项用于资助学校教师赴国(境)外进行3-6个月研究和进休学习。资助办法如下:

一.管理机构

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教育基金会负责“青年教师境外研修基金”的组织、审批和资金发放工作;委托国际交流与合作处、教务处、科技处、组织人事处、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等相关部门参与,成立评审委员会,负责评审等具体工作。

二.评选范围

在教学第一线直接从事教学(含指导实验)工作的、年龄在40岁(含40岁)以下的在编在岗青年教师。

三.评选条件

1、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,热爱教育事业,品德优良,在工作中表现突出,具有学成归国为学校发展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。

2、申请人本科毕业后应在学校教学、科研或管理等岗位有五年以上的工作经历;硕士毕业后应在学校教学、科研或管理等岗位有三年以上的工作经历;博士毕业后应在学校教学、科研或管理等岗位有两年以上的工作经历。

3、具有良好的外语基础、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,能够离岗出国学习且身体健康。

4、近两年承担校级以上课程建设、教改或科研项目,近一届获得各级教学成果奖者优先,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获奖者优先。

5、具有详实的研修计划,研修目标明确,研修内容与其承担的专业建设、课程建设、教学改革任务高度一致,符合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的需要。

6、申请人如曾享受国家公费资助或学校资助留学,则须回校工作满3年以上(含3年),并有突出的工作业绩。

7、提交申请时须提供境外大学或研究机构邀请函方可提出申请。

四、申请时间及名额

“青年教师境外研修基金”申请时间为每年上半年,每年一次。每年资助不超过2人,每人一次性资助5万元。

五.申报与资助程序

1、自愿申报并符合资助条件的教师,填写《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教育基金会“青年教师境外研修”申报表》、中英文境外学习计划及境外大学(或研究机构)邀请函各一份,于每年3月中旬前提交至所在部门。

2、申报教师所在部门组织专人对其业务能力进行全面考核,每年各部门只能推荐一名教师。择优推荐报国际交流与合作处,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组织专家对申请人进行语言测试。

3、语言测试通过后,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根据《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因公出国(境)管理办法》完成相关程序的审批。

4、审批通过后报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教育基金会资助评审委员会评审。

5、评审通过后,申请人需与组织人事处签署有关协议。国际交流与合作协助申请人办理相关出境手续。

6、凡获得本项资助的人员需在两年内完成项目,超过时间项目自行终止。

六、资助发放

成都信息工程学院科技教育基金会根据资助评审委员会审批意见,将资助金分两次发放给受助人(出境前和回国后各50%)。

七、本办法从2013年开始实行。

八、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教育基金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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