规章制度
     
   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教育基金会内部管理制度——财务收支情况报告制度
    2026-07-02

    第一条  为加强对本基金会的财务收支情况管理,强化内部监督,确保本基金会财务有效运行,根据《慈善法》《基金会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政策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、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》,依照本基金会章程的规定,制定本制度。

    第二条  本基金会财务收支情况,包括本基金会捐赠收入、政府资助收入、提供服务收入、投资收益、利息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的收支情况。

    第三条 本基金会财务部门负责编制本基金会年度收支计划,提交理事会审定后负责具体执行。

    第四条  本基金会的收支情况,按月、季、半年、年编制财务报表。月财务报表分别报或法定代表人、秘书长;季财务报表分别报或法定代表人、秘书长,年度财务报表应报理事会。

    第五条  本制度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,由秘书处负责解释。

    第六条  本制度未尽事宜根据《慈善法》《基金会管理条例》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、本基金会章程执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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